清远市清城区清城公安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
根据《清城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》,经研究,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数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人数及岗位
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(以下简称“辅警”)数名,具体岗位人数、条件等见《清城公安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》(附件1)。
二、应聘条件
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;身心健康,无精神病史,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、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,具有忠诚奉献、吃苦耐劳的精神;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(一)文化要求:高中(含职高、中技)或以上学历,退伍军人放宽至初中学历;
(二)年龄要求:20周岁至35周岁(即在1988年4月4日至2004年4月3日期间出生);
(三)身体要求: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,身体健康,体形端正,无纹身、无口吃、无重听、无色盲,矫正视力4.8以上(特殊岗位除外),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;
(四)具有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,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(见附件1)。
(五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:
1.本人或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2.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死刑、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;
3.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4.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5.因吸食、注射毒品,卖淫、嫖娼,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;
6.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的;
7.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;
8.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;
9.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;
10.曾在公安机关担任辅警职务,但经考察,原公安机关反映表现较差,认为不适宜再从事辅警工作的;
11.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12.严重违反职业道德、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;品德不良,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;
13.被聘用后仍为全日制院校在读生的;
14.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。
三、招聘程序
本期招聘工作分为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体能测评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。
(一)现场报名
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。
1.报名时间:2024年4月16日至4月17日,每天09:00—11:30、14:50—17:00。
2.报名地点:清城公安分局(清城区人民政府东侧)。
3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核。原则上由本人到场报名,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(需出具委托书)。
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本人相关资料:
(1)二代居民身份证;
(2)户口簿(户主页及本人页);
(3)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;
(4)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,如退伍证、功奖证明等;
以上资料均需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(身份证复印件2份)。
(5)小一寸免冠彩照3张;
(6)报名登记表(附件2,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,并粘贴照片、手写签名)。
(二)资格审查
由清城公安分局工作人员按照招聘条件、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查,审查通过的现场确认考试资格并发放准考证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如有弄虚作假、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,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。
(三)考试
辅警招聘考试项目由笔试、体能测评、面试项目组成,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、准考证参加考试。
1.笔试
笔试时间及地点:笔试时间初定于4月20日,确切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。
笔试内容:法律基础知识、行政能力测试以及公安基础知识(客观题)。
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不设合格分数线。
2.体能测评
鉴于往期体能测评有一定淘汰率,为能有效递补,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都需进行体能测评,但最终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根据招聘计划1: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。
体能测评参照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
标准(暂行)》(人社部发〔2011〕48号)要求执行。体能测评项目为:纵跳摸高、10米×4往返跑、1000米跑(女800米跑),测评标准如下表:
项目 | 标准 | |
男子 | 女子 | |
纵跳摸高 | ≥265厘米 | ≥230厘米 |
10米×4往返跑 | ≤13′4 | ≤14′4 |
1000米跑(女800米跑) | ≤4′45′ | ≤4′40′ |